101.11.22_101學年度第1學期教務會議核備
101.4.26_100學年度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依據「輔仁大學學生選課辦法」第 18 條規定,訂立「輔仁大學中國文學系學生選課輔導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系以協助學生「自主學習」為課程結構規劃與選課輔導之核心理念,學生為學習主體,透過老師的協助選課,並學習對自己的選擇負責。

第三條

本系應於「大學入門」或「導師時間」課堂上,向學生宣導本系之課程規劃理念與內容,並由任課教師統籌說明,必要時可邀請全系專任教職員參與學生選課輔導。

第四條

學生選課輔導內容包括:

  1. 「選課計畫書」之規劃及確定(選課宜配合生涯規劃、興趣、就業、升學及志向等)
  2. 選修課程學分數
  3. 重補修課程安排
  4. 提醒學生及時完成各種畢業條件
  5. 協助學生解決其它選課相關之問題

第五條

本系畢業學分之規定、課程設計與規劃、課程地圖及其他選課相關資訊,均由系辦公室於每學期開學前公告於公布欄與系網頁,並同時請各班班代協助向全班宣達。

第六條

每學期選課作業開始時,由系辦公室直接代入本系所開之必修課程,學生應於選課系統開放後,自行確認代入資料是否正確。

第七條

本辦法經層級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教務會議核備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