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1.11 99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4 次系務會議通過
99.06.01 98 學年度第 10 次系務會議通過
98.01.08 97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5 次系務會議通過
97.09.24 97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95.09.15 95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 依據「輔仁大學課程委員會設置辦法」第四條之規定,特設立「輔仁大學中國文學系課程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
第二條 | 本系專任教師為本會當然委員,並邀請校內外學者專家、產業界人士、在學學生代表及畢業生代表出席,由系主任擔任召集人。 |
第三條 | 本會之職掌為有效規劃本系必修科、通識教育學分及各選修學分開設等。 |
第四條 | 本會每學期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
第五條 | 本會業務由系辦公室承辦。 |
第六條 | 本會所研議、審訂及自我評鑑之課程,須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後方可施行。 |
第七條 |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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