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3.12 102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系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3.12 102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規劃及推動本系課程與產業實習活動之關聯,增進學生學用合一能力,特依據「輔仁大學產業實習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五條設置「輔仁大學中國文學系產業實習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 本會由系主任擔任主任委員,聘任委員 6~8 人,系課程委員會教師代表至少 1 人以上,校外產業界人士代表至少佔委員會二分之一以上,另學生代表至少 1 名;其中校外產業界人士由主任委員遴聘之。本會委員任期 1 年,連選得連任。
第三條 本會任務如下: 一、審核及推動本系產業實習課程與活動。 二、協調處理系所學生實習權益及其他實習相關事宜。 三、對於本系課程結構、產業實習課程與活動提出建議。 四、審核本系產業實習成果。 五、審核本系畢業生就業資料庫。
第四條 本會每學期召開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每次須達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始得開議,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始得決議。
第五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並報請院務會議核備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