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中國文學系學士班各項獎學金申請辦法

第一屆系友設置靜芝先生勸學獎學金
  1. 獎勵對象:本系一至四年級學生
  2. 獎勵金額:每名新臺幣壹萬圓整
  3. 獎勵名額:全系壹名
  4. 獎勵辦法:
    1. 學業成績須達八十分以上(請附前一學期成績單乙份)
    2. 操行成績須達八十二分以上
    3. 服務熱心
許秀美系友獎學金(須填寫推薦表)
  1. 獎勵對象:本系一至四年級學生
  2. 獎勵金額:每名新臺幣貳萬元整
  3. 獎勵名額:每學期全系六名
  4. 獎勵辦法:
    1. 清寒為首要條件,家境確實清寒(請附政府機關或導師證明清寒之 文件)
    2. 請於申請表中書寫個人近一年內之工讀情形。
    3.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六十五分以上為次要條件(附歷年成績單,轉學生及大一新生免附)
    4. 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八十二分以上為必要條件
    5. 由班導師初審,再經系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決審
    6. 獲得獎學金者需協助系友會工作之推動
劉亞興校友伉儷紀念錢故館長公博司鐸獎學金
  1. 獎勵對象:本系一至四年級學生
  2. 獎勵金額:每名新臺幣貳萬圓整
  3. 獎勵名額:全系壹名
  4. 獎勵辦法:
    1. 品性端正,無不良嗜好
    2. 學業成績在全班前三分之一,操行成績須達八十二分以上(附含名次之歷年成績單,大一新生及轉學生申請者免附)
    3. 未領其他任何獎學金者(軍公教中山獎學金及輔仁書卷獎除外)
    4. 家境確實清寒者優先(請附政府機關或導師證明清寒之文件)
李維棻先生紀念獎學金
  1. 獎勵對象:本系一至四年級學生
  2. 獎勵金額:每名新臺幣陸仟圓整
  3. 獎勵名額:全系壹名
  4. 獎勵辦法:
    1. 學業成績須八十分以上(請附前一學期成績單乙份)
    2. 操行成績須八十二分以上
包杏青夫婦紀念獎學金
  1. 獎勵對象:本系一至四年級學生
  2. 獎勵金額:每名新臺幣伍仟圓整
  3. 獎勵名額:全系壹名
  4. 獎勵辦法:
    1. 學業成績須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須八十二分以上(請附前一學期成績單乙份,大一新生及轉學生申請者免附)
    2. 家境確實清寒(請附相關證明文件)
    3. 未領其他獎學金
王金凌教授紀念獎學金(只有上學期申請)
  1. 獎勵對象:本系一至四年級學生(含進修部)
  2. 獎勵金額:每名新臺幣伍仟圓整
  3. 獎勵名額:全系二名
  4. 獎勵辦法:
    1. 學業成績須六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須八十二分以上(請附前一學期成績單乙份,大一新生及轉學生申請者免附)
    2. 家境確實清寒(請附相關證明文件)
    3. 未領其他獎學金
第廿五屆系友紀念楊濟華同學獎學金(須填寫推薦表)
  1. 獎勵對象:本系一至四年級學生
  2. 獎勵金額:每名新臺幣壹萬元整
  3. 獎勵名額:每學期全系壹名
  4. 獎勵辦法:
    1. 清寒為首要條件,家境須確實清寒(請附政府機關或導師證明清寒之文件,若已請領低收入戶者不得申請)
    2.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須達七十分以上(請附前一學期成績單乙份,大一新生及轉學生申請者免附)
    3. 前一學期操行成績須達八十二分以上,品性端正,無不良嗜好,無任何警告記過處分者
    4. 由班導師初審,再經系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決審
    5. 獲得獎學金者需協助系友會之推動
中國文學系系友會獎學金
  1. 獎勵對象:本系一至四年級學生
  2. 獎勵金額:每名新臺幣伍仟元整
  3. 獎勵名額:每學期全系貳名
  4. 獎勵辦法:
    1. 清寒為首要條件,家境確實清寒(請附政府機關或導師證明清寒之文件)
    2.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六十五分以上為次要條件(附前一學期成績單,大一新生及轉學生申請者免附)
    3. 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八十二分以上為必要條件
    4. 由班導師初審,再經系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決審
    5. 獲得獎學金者需協助系友會工作之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