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05.04_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
壹、系館使用通則
- 本館之設置,係提供本系師生進行閱讀、自習、學術資料查詢之使用。
- 欲借用本館開會或作其他用途之使用,須於三天前填寫使用申請書,經 指導老師及系主任同意,方可使用。
- 館內「禁止飲食」,瓶裝水、瓶裝飲料可帶入,然仍須注意避免污損書 籍或環境。
- 入館者必須保持安靜,同時需將手機關機或調為震動,並且禁止在館內 講電話;必要之交談,請務必放低音量。
- 館內書籍,閱後請自行歸架。
- 館內公物非公務使用禁止攜帶出館,用畢請歸回原位。
- 本系大型活動之物品暫放,須事先填寫使用申請書,並經館長簽名認可 後方可放置。
- 為求有效空間使用,系館禁止借放私人物品。
- 系館電腦設備只提供館內業務及學術資料索引之功能。
- 違反以上規定者,本系有權停止其使用系館之權益。
貳、系館開放時間
- 為落實校園及個人安全管理,本館開放時段配合系辦公室之辦公時間, 平常上課時間採「日間時段」(08:10-16:30)及「進修時段」(16:30-21:50) 兩階段式開放,由系辦公室負責開關門。星期例假日(含寒暑假)則不 開放。
- 兩階段開放時段中,皆須有館員登記值班才開放使用,若無館員值班之 時段,則不予開放。
參、系館書籍借閱規則
- 本館圖書限中文系教職員生借閱,學生須持學生證借閱,一次限借閱三 本,限當天歸還。逾期未還者,系館有權停止違規者借書權利一學期。 教職員每次借閱最多三本,以一週為限。
- 借閱書籍者須填妥「借書紀錄表」,並抵押證件。
- 書籍歸還後若有明顯破損,損及書籍內容須繳交書籍購價之罰款(書價 以歸還日為準),若未損及書籍內容,則以一頁五元計算。
- 借閱不得使用他人證件,一經發現,本館有權停止其借書權利。並由系 辦公室追查證件所有人責任。
- 館員於非值班時段不得自行辦理個人借還書事宜,須由當時段值班館員 代為辦理。 六、違反以上規定者,本館有權取消其借閱之所有權利。
肆、館員規則
- 為促進本系日間部及進修部同學之共融學習,本館由日、進館員中分別 選舉日、進館長各一,分就日、進開放時段,善盡館務管理之責。
- 擔任館員期間,應本持服務學習之精神,善盡職責。
- 值班館員欲開館,請持館員證至系辦公室借取鑰匙,並於開館後歸還。
- 館員值班時段,每週至少兩小時,至多不限。
- 值班館員應填寫每日值班時間表,並協助登記造訪系館之師生名單。
- 值班館員務必落實借閱書籍之登記。
- 本館雖設有館員臨時置物區,仍請值班館員於下班後將私人物品帶走, 本館不負保管之責。
- 館員於個人值班時段內,應保持館內清潔、維持館內秩序、確實交班、 借閱書籍確實歸位。
- 館員如有未盡值班義務者,將視情節輕重取消其館員身分。
伍、本規章由系辦公室擬定,經系館指導老師與系主任討論同意後實 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