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05.04_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

壹、系館使用通則

  1. 本館之設置,係提供本系師生進行閱讀、自習、學術資料查詢之使用。
  2. 欲借用本館開會或作其他用途之使用,須於三天前填寫使用申請書,經 指導老師及系主任同意,方可使用。
  3. 館內「禁止飲食」,瓶裝水、瓶裝飲料可帶入,然仍須注意避免污損書 籍或環境。
  4. 入館者必須保持安靜,同時需將手機關機或調為震動,並且禁止在館內 講電話;必要之交談,請務必放低音量。
  5. 館內書籍,閱後請自行歸架。
  6. 館內公物非公務使用禁止攜帶出館,用畢請歸回原位。
  7. 本系大型活動之物品暫放,須事先填寫使用申請書,並經館長簽名認可 後方可放置。
  8. 為求有效空間使用,系館禁止借放私人物品。
  9. 系館電腦設備只提供館內業務及學術資料索引之功能。
  10. 違反以上規定者,本系有權停止其使用系館之權益。

貳、系館開放時間

  1. 為落實校園及個人安全管理,本館開放時段配合系辦公室之辦公時間, 平常上課時間採「日間時段」(08:10-16:30)及「進修時段」(16:30-21:50) 兩階段式開放,由系辦公室負責開關門。星期例假日(含寒暑假)則不 開放。
  2. 兩階段開放時段中,皆須有館員登記值班才開放使用,若無館員值班之 時段,則不予開放。

參、系館書籍借閱規則

  1. 本館圖書限中文系教職員生借閱,學生須持學生證借閱,一次限借閱三 本,限當天歸還。逾期未還者,系館有權停止違規者借書權利一學期。 教職員每次借閱最多三本,以一週為限。
  2. 借閱書籍者須填妥「借書紀錄表」,並抵押證件。
  3. 書籍歸還後若有明顯破損,損及書籍內容須繳交書籍購價之罰款(書價 以歸還日為準),若未損及書籍內容,則以一頁五元計算。
  4. 借閱不得使用他人證件,一經發現,本館有權停止其借書權利。並由系 辦公室追查證件所有人責任。
  5. 館員於非值班時段不得自行辦理個人借還書事宜,須由當時段值班館員 代為辦理。 六、違反以上規定者,本館有權取消其借閱之所有權利。

肆、館員規則

  1. 為促進本系日間部及進修部同學之共融學習,本館由日、進館員中分別 選舉日、進館長各一,分就日、進開放時段,善盡館務管理之責。
  2. 擔任館員期間,應本持服務學習之精神,善盡職責。
  3. 值班館員欲開館,請持館員證至系辦公室借取鑰匙,並於開館後歸還。
  4. 館員值班時段,每週至少兩小時,至多不限。
  5. 值班館員應填寫每日值班時間表,並協助登記造訪系館之師生名單。
  6. 值班館員務必落實借閱書籍之登記。
  7. 本館雖設有館員臨時置物區,仍請值班館員於下班後將私人物品帶走, 本館不負保管之責。
  8. 館員於個人值班時段內,應保持館內清潔、維持館內秩序、確實交班、 借閱書籍確實歸位。
  9. 館員如有未盡值班義務者,將視情節輕重取消其館員身分。

伍、本規章由系辦公室擬定,經系館指導老師與系主任討論同意後實 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