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3.12_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03.12_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
為規劃及推動本系課程與產業實習活動之關聯,增進學生學用合一能力,特依據「輔仁大學產業實習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五條設置「輔仁大學中國文學系產業實習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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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
本會由系主任擔任主任委員,聘任委員 6~8 人,系課程委員會教師代表至少 1 人以上,校外產業界人士代表至少佔委員會二分之一以上,另學生代表至少 1 名;其中校外產業界人士由主任委員遴聘之。本會委員任期 1 年,連選得連任。 |
第三條 |
本會任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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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
本會每學期召開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每次須達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始得開議,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始得決議。 |
第五條 |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並報請院務會議核備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